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将对2021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提交结项材料。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1)各学院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2)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及审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河南工业大学“包干制”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要求,需对结项项目科研成果及资金实行内部公开,请项目负责人完善《河南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内部公示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送至办公楼B419,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haut.edu.cn。
3)提醒: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结项要求请参考 https://shekechu.haut.edu.cn/info/1085/3578.htm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677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