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以下简称优秀成果奖)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充分展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提前做好申报工作的谋划和准备,社科处拟参照第八届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有关情况,对有第九届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申报意向的研究成果展开摸底调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科范围(暂参考第八届)
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申报成果时间范围及成果类型
申报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具体范围以教育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参考第八届成果奖申报的有关方案、办法做好申报意向统计工作,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本单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简表》(附件1)和《河南工业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sk@hau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单位名称”。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参照第八届评奖办法的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成果筛选推荐及其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2),并根据成果情况进行院内教师排序推荐。
3.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提前自行准备好文字材料、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收集整理。
4.如有申报相关疑问可参考《第八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4)
联 系 人:黄娴
联系电话:677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