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与科研平台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05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河工大政科[2020]4号文件)》《河南工业大学科技平台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科[2020]2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校级科研团队、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进行学校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1)2021、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

(2)2021年资助的省部级科研平台。

(详见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立项名单(2021、2022年度);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省部级平台名单)

二、年度检查具体要求

1.年度检查方式

各负责人提交年度检查报告,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和阶段成果认定、组织并确定评审结果。

2.年度检查材料填报

(1)校级科研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和取得成果填写《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3-1: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任务完成情况统计》;省部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填写《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平台年度检查表》《附件4-1: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平台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统计》

(2)填报内容包括2022年1月1—2022年12月31日的建设经验、阶段成果、经费支出情况等。其中,校级科研团队与省部级科研平台填报的业绩成果不允许交叉重复使用,且同一成果本次填报后考核周期内不允许变动。

(3)项目成员仅允许今年新入职人员加入,每个团队每年度进入新引进的博士不超过2人。减少离职人员,原则是终期考核前不再允许做人员变动。平台填报成果限于其依托团队成员,团队与平台依托关系以学院之前提交的备案为准

(4)填报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费用支出需提供财务系统截图,项目日常建设活动以社科处统计为准。

(5)年度检查材料需所在学院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社科处。负责人在行政部门的需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和盖章。

(6)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

三、工作流程

(一)校级科研团队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科平台负责人登录社科处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填报;

(二)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2022年12月15日前发社科处邮箱:sk@haut.edu.cn;

(1)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规范

1.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压缩包:河南工业大学2022年度社科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材料-XXXX学院;河南工业大学2022年度省部级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材料-XXXX学院

2.压缩包内文件名称:附件3:团队编号-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XXXX学院-XXXX团队。附件4:平台编号-河南工业大学社科平台年度检查表-XXXX学院。

(三)社科处审核相关材料,2022年12月25日前反馈给各学院,学院反馈给团队、平台负责人;

(四)社科处组织年度检查材料评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察评价,考评结果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科研团队与科研平台年度检查事关建设周期考核及年度经费拨付,请各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期、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须经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电子信箱:sk@haut.edu.cn

联系人:张博

电话:186237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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