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办公厅函件(教社科厅函〔2022〕47号),为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 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 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 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 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每位申报者原则上申报一项成果。
(二)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0项,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请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二)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根据通知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成果信息汇总表
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经审核盖章的汇总表1份。内容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机关教辅单位、理工科学院相关申报人员到依托学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审核通过后,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评审表》(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附件文件单个最大不超过50Mb,且所有文件格式必须是PDF)及《成果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的纸质版统一提交至社科处B403,电子版发至邮箱sk@haut.edu.cn,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月 5日。每位申报老师的电子版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然后将学院申报材料一起放置一个文件夹。电子邮件主题须注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单位名称”。
特别说明: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并影响后续系统上传。
2.根据9月份社科处通知《关于报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的通知》提交的预报名成果,需参加本次正式申报。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科推荐工作,并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学术诚信把关。
联系人:黄娴
电话:15639766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