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科贡献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学校社科科研业绩统计工作,对2023年度科研业绩数据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社科科研业绩数据统计范围

科研业绩数据报送的范围为各文科学院教职工(含归属学科在文科学院的机关教辅行政人员)在2023.1.1—2023.12.31内取得的以河南工业大学为完成单位的科研业绩数据。科研业绩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需配合提供成果原件等证明材料。

二、科研业绩数据统计内容

主要有三项工作内容:

1.完善本单位教师人员变动信息,包括新入职人员、退休人员、离职人员教师信息。

2.完成2023年度科研成果数据填报。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科技贡献评价办法》(2022版)要求,需教职工填报《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数据统计表-2023年度-XXXX学院》,具体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智库成果、社会服务、举办学术会议等信息。

3.完成2023年度纵向项目立项与结项纵向到账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团队与平台等数据的核对和遗漏业绩的补充,基础数据由社科处提供。

三、科研业绩数据统计时间安排

1.科研信息完善和业绩填报、材料准备阶段(11.26-12.3)

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Excel表格中科研人员信息完善工作以及科研业绩数据的填报、核对工作,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后,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数据统计表-2023年度-XXXX学院》发送至邮箱:sk@haut.edu.cn。各项业绩填报时,需同时准备下列材料以备现场审核:

(1)期刊论文。中英期刊须提供期刊原件,以及从知网、万方或ScienceDirect等中英文公开数据库检索到的论文检索页,同时提供期刊论文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收录证明(如被SCI、SSCI或CSSCI等收录)的复印件。外文开源期刊论文提供公开数据库检索的论文检索页和收录证明(如被SCI、SSCI等收录)复印件,SCI、SSCI收录证明以中科院分区为准;

(2)著作出版成果须提供著作原件以及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检索的CIP版权检索页,以及著作封面、版权页、编撰人员分工信息页、目录页和署名学校页的复印件;

(3)报纸发表成果须提供报纸网址链接,以及所在版面的复印件;

(4)领导批示、政府采纳、被邀专题报告等须提供批示、采纳证明或邀请函的原件及复印件;内参文章提供内参封面、目录页和正文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5)新获批科研团队与平台需提供上级部门正式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服务需提供学校派出部门(职能部门)提供的审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举办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手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8)补充的纵向项目立项与结项、纵向到账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等材料,请提供立项文件与结项证书、纵向到账经费财务系统截图、科研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科研业绩数据现场审核确认(12.4-12.8)

社科处拟于12月4日起赴各学院对报送的科研业绩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数据经学院签字备案。赴各学院现场审核时间待与各学院协商后确定。

3.业绩数据补充登记与学院确认(12.1-12.31)

12月1日—12月31日之间产生但尚未登记的成果进行补充登记,待所有业绩登记完毕,再次经学院签字确认备案。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1.科研业绩统计事关广大教师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做好本单位统计工作部署和文件学习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科研业绩数据的核实、填报和补充工作,学院做好审核把关。科研业绩统计过程中,如发现造假、违反学术诚信等情况,将上报学校。

2.对于2022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结束后当年12月份取得的成果,按2022年科研业绩统计标准补充登记。早于该时间的其他成果原则上不再统计。

3.为保持沟通效率和信息一致性,在统计过程中如老师们有疑问,请学院科研院长或科研秘书汇总后与社科处沟通。

有关纵向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项、纵向经费等问题联系项目管理科张博老师,联系电话:18623710290;

有关论文、著作、科研奖励等问题联系成果管理科黄娴老师,联系电话:15639766540;

有关智库成果、社会服务与学术会议等问题联系成果管理科申冠老师,联系电话:1862371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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