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工业大学社科科研平台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4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科技平台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科[2020]2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进行学校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时间及范围

1.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范围: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详见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

二、年度检查具体要求

1.年度检查方式

各负责人提交年度检查报告,社会科学处进行形式审查和成果认定、组织评审并确定年度检查结果。

2.年度检查与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科研平台负责人填写《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社科科研平台年度检查表》以及《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社科科研平台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2)填报内容包括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建设经验、阶段成果、经费支出情况等。

(3)平台依托的每个团队每年度进入新引进的博士不超过2人。平台填报成果限于其依托团队成员,团队与平台依托关系以学院之前提交的备案为准。

(4)填报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费用支出需提供财务系统截图。

(5)年度检查材料需所在学院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社科处。负责人在行政部门的需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和盖章。

(6)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

三、工作流程

(一)科研平台负责人登录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填报;

(二)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须经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12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份提交至社会科学处B403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sk@haut.edu.cn;

(三)社科处审核相关材料,组织年度检查与结项验收材料评审,考评结果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1.科研平台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期、按要求报送材料。

2.校级科研团队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填报的业绩成果不允许交叉重复使用,且同一成果本次填报后考核周期内不允许变动

3.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规范

(1)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压缩包: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度社科研究平台年度检查材料-XXXX学院。

(2)压缩包内文件名称: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社科科研平台年度检查表-XXXX学院-平台名称;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社科科研平台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XXXX学院-平台名称;平台名称-附件佐证材料。

联系人:申冠

电 话:0371-6775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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