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科技贡献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5年12月14日前,教职工将本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录入近期新启用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二)2025年12月19日前各学院和相关科研学术机构科研秘书完成本单位科研成果审核。
(三)2025年12月25日前,社科处各业务科室完成科研成果复核。
(四)2025年12月27日-31日,完成2025年12月15日-31日期间新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核和复核。
二、成果申报方式
方式一:进入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haut.edu.cn)—>服务门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教学科研—>选择“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方式二: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平台网址:https://ky.haut.edu.cn/system/user/cas/logi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号、密码登陆进入系统。
登入系统后,请务必先完善个人资料,否则影响后续成果申报和认定。
三、成果申报要求
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仅限于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教职工录入系统、学院审核业绩严格按照2024年《科技贡献评价办法》执行。2024年已录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并终审通过的业绩不得重复录入,2023年之前的业绩不再录入。各成果申报所需的具体材料,请以本通知为准。
(一)科研项目
1.通过社科处申报立项与结项的2025年度纵向项目、纵向到账科研经费等基础数据由社科处提供,需老师个人进行信息核对与完善。
2.经社科处备案盖章,老师们自主申报立项与结项的2025年度纵向项目,需将相关信息填写到附件(纵向项目立项数据导入)表格内,并提供电子版PDF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每位老师一个文件夹且以“人名”命名),由学院将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12点之前,提交到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统一导入系统后,老师个人进行信息核对与完善,学院审核提交。
联系人:张博 电话:67756137
(二)科研奖励
社科奖励成果由社科处统一录入系统。
联系人:黄娴 电话:67756080
(三)论文
2025年社科类论文业绩统计范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处于Online、网络首发等状态的论文、无法提供含中科院分区收录证明的SCI/SSCI论文、无法提供收录证明或收录证书的EI(JA)论文、CSSCI论文、中文核心(北图)论文、CSCD论文不统计。
1.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中科院分区报告,且应为论文发表当年的分区报告。
2.SCI、SSCI、A&HCI、EI(JA)收录的论文,每篇论文上传一个PDF支撑材料文件,内容按顺序排列为:论文发表当年的收录证明(含中科院分区报告,EI(JA)不需要分区报告)—>论文全文。
3.CSSCI、中文核心(北图)、CSCD收录的论文,每篇论文上传一个PDF支撑材料文件,内容按顺序排列为:论文发表当年的检索证明或收录证书—>知网或万方等检索页—>期刊首页—>目录—>论文全文。
联系人:黄娴 电话:67756080
(四)著作
学术著作统计范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且已在社科处进行过登记备案的学术著作(不包含教材、工具书、习题集、论文集、科普读物、编著等)。
联系人:黄娴 电话:67756080
(五)智库成果
1.主体要求: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的智库研究成果;
2.认定要求:具体以《河南工业大学科技贡献评价办法》执行,并按要求上传对应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是否被采纳”以采纳单位出具的正式采纳证明为准,若无,请选择否;
3.填报及审核流程: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成果—>智库成果登记—>据实完善所有字段信息并上传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4.其他:涉密或严禁外传的智库成果需线下审核认定或经脱密处理后再上传系统。
联系人:申冠 电话:67758167
(六)科研平台与团队
由社科处统一录入。
联系人:申冠 电话:67758167
(七)学术会议与交流
1.学术会议指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牵头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由科研秘书统一在科研信息云平台中进行信息申报。
填报入口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成果—>主办会议—>新增。需要提供包括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新闻等,所有佐证资料需以附件形式上传。
2.学术交流是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以我校教工为第一完成人,在本专业一级学会学术会议所做学术报告或者本专业二级学会上做主旨发言报告。
填报入口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成果—>学术交流登记—>立即办理;需要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手册、做学术报告的现场照片等作为支撑材料。
3.校内多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学术会议,由第一单位进行科研成果信息申报。
联系人:黄娴 电话:67756080
(八)社会服务
1.主要指受学校委派并经学校派出部门认定的科普活动、产业服务、乡村振兴、理论宣讲等社会服务;
2.系统填报入口: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成果—>社会服务登记—>立即办理。
3.佐证材料包括校内派出部门出具的社会服务证明等,需明确标注人员、事项、地点、时长(单位:天)等信息,所有佐证资料需以附件形式上传。
联系人:申冠 电话:67758167
(九)其他要求
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成果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通讯作者、奖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著作主编或副主编、平台负责人、学术报告人等)认真审核,对所提供成果的信息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是成果的直接责任人。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后果自负。若今年重复申报往年已在学校业绩统计的论文、著作等业绩,学校将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四、审核要求
1.所有由科研人员填报的信息均需学院科研秘书(科研副院长)、校级管理员进行审核。请科研秘书(科研副院长)按照各类成果的申报要求认真审核填报信息是否正确,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2.由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科研申报和审核的时间有限,请科研秘书和校级成果管理员即时开展审核工作,切勿临期启动。
3.科研秘书在进行科研项目审核时,请重点审核项目参与人信息和顺序的真实度、教育部信息统计等模块的完整度。
4.各学院审核报送后,不得对成果归属学院进行调整。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