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专家科研劳务费用于参与我校各类科研论证会、评审会、推荐会及项目咨询的校外专家酬金。
一、发放标准
(1)专家咨询费,科研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按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4号)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表1 专家咨询费标准:单位:元/天(税后)
金额/职级 |
院士 全国知名专家 |
正高级 |
副高级 |
其他 |
专家咨询费 |
3000-3600 |
2000-2400 |
1500-2000 |
900-1500 |
(2)项目评审费,用于支付参与我校各类科研项目论证及评审的专家劳务费支出。按照《河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豫财办〔2018〕41号)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表2 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表:
评审类别 |
支出标准(税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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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3600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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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评审 |
正高职称:2400元/人·天 副高职称:2000元/人·天 |
1. 申报国家级竞争立项项目时组织的评审,涉及金额大、内容复杂,对其合规性、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成果效益等情况进行评审。 2. 聘请专家为国家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或者学术造诣较深并担任国务院各机构领导职务。 |
正高职称:1500元/人·天 副高职称:1200元/人·天 |
1. 申报其他国家级项目时组织的评审。 2. 省级竞争立项项目评审,涉及金额较大、内容较复杂。对其合规性、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成果效益等情况进行评审 |
正高职称:1000元/人·天 副高职称:800元/人·天 其他专业人员:600元/人·天 |
其他省级项目评审,对其合规性、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成果效益等情况进行评审。 |
400天/人·天 |
合规性评审 |
奖项类评审 |
正高职称:1500元/人·天 副高职称:1200元/人·天 |
1. 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机构颁发奖项的候选人(单位)时组织的省级评审。 2.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发的奖项评审。 |
正高职称:1000元/人·天 副高职称:800元/人·天 其他专业人员:600元/人·天 |
以省直各单位名义颁发的奖项评审。 |
(3)科研奖励评审费,用于支付参与我校各类科研奖励评审的专家劳务费支出。按照《河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豫财办〔2018〕41号)文件精神要求执行。
表3 科研奖励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表:
奖项类评审 |
正高职称:1500元/人·天 副高职称:1200元/人·天 |
1. 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机构颁发奖项组织的评审。 2. 推荐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发奖项组织的评审。 |
正高职称:1000元/人·天 副高职称:800元/人·天 其他专业人员:600元/人·天 |
推荐以省直各单位名义颁发奖项组织的评审。 |
(4)讲座费、培训讲课费,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
表4 讲座费、培训讲课费培训讲课费标准:单位:元/学时(税后)
金额/职级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正高级 |
副高级及以下 |
讲课费 |
≤1500 |
≤1000 |
≤500 |
注: 1.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2.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表5 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评审活动使用专家评审标准如下:
组织形式 与会期 |
半天 |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
超过两天 |
现场会议 |
按照规定标准的60%执行。 |
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
第二天: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规定标准的50%执行。 |
现场访谈或者勘察会 |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评审费相关标准执行。 |
通讯会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规定标准的20%-50%执行。 |
二、其他说明
1.校外专家科研劳务费原则上通过转账至专家本人银行账户,不能现金发放,不允许代领。发放时从校财务系统申报,并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劳务费发放申报表》,并注明专家劳务费类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发放标准等信息,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2.以现场形式组织的评审,会议半天的,专家劳务费按照标准的60%执行;会期不超过2天(含2天)的,按照标准执行;会期超过2天的,前2天按照标准执行,第三条及以后原则上按照标准的50%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评审,专家劳务费原则上按现场形式的20-50%执行。
3.从校外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中支付专家劳务费,分别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河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专家劳务费审批流程执行。从校内科研项目中支付专家劳务费需科技部门逐笔审批。